淄博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奖励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本市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及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标准,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信用良好。 (二)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符合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等有关强制性标准。 (三)产品具有执行标准,并通过国家或本市有关质监部门授权的有资质的实验室、检测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国际标准检测组织在中国授权的检测机构的检测,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四)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及以上,拥有有效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含1项)。 (五)产品处于正常生产中,经济效益好、市场占有率高,销售收入呈较好的增长趋势。 (六)产品特征须符合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中的任意一项或多项。 二、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及新颖化等特征的主导产品,具体如下: (一)专业化特征。指产品是为大企业生产链条中某环节提供产业配套,性能优质,且2016年度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 (二)精细化特征。指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执行标准高、工艺精湛、品质精良,在国内外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 (三)特色化特征。指产品含有地域文化元素、地方传统工艺特色,体现企业**商标、着名商标、**、天津**产品等品牌称号的**度和影响力。 (四)新颖化特征。指产品在外观、功能及用途等方面体现创意,在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等方面体现创新,并不断占据市场先机。 三、资金支持方式和额度 对本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择优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产品较高不**过30万元。 四、申报程序与材料 (一)申报程序 1.各区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企业向各区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于9月12日登陆网上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奖励申报系统进行网络填报。 2.各区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淄博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奖励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由区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于9月8日前上报申报企业名单和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原则上填报所在行业门类大类中的一级分类名称),于9月12日前集中向市中小企业局报送两份资金申请(以附件2为附件)、六份“专精特新”产品奖励资金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中有一份为签字盖章原件)和一份《淄博市“专精特新”产品奖励资金申请材料清单》(附件3),未在规定时限内上报的项目不予受理。同时,登陆网上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奖励申报系统审核推荐。 3.市中小企业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后,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组织行业*按照科学、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确定当年度“专精特新”产品及奖励金额。 (二)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按照“专精特新”产品奖励申报材料要求(附件4)准备申报材料。 五、资金拨付方式 市中小企业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公示结果下达资金计划。市财政局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将本奖励专项资金预算下达企业所在区,相关区财政部门应及时将资金拨付企业。 六、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一)市财政局和市中小企业局对奖励资金使用情况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检查或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资金支出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 申报企业应按《淄博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奖励试行办法》要求,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后期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 (二)相关企业在奖励资金申请、管理、使用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处理,全额追回奖励资金,两年内停止其财政资金申报资格,并通过本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其不良信用信息。 七、信息公开 市中小企业局按照《淄博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信息公开规定在市中小企业局门户网站公开年度申报指南、申报情况、评审结果、资金分配结果、以及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 山东凯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致力于商标、**、版权、认证、**企业申报等知识产权代理咨询与服务,我们从不为降低成本而降低我们的服务质量及服务标准,我们珍惜每一次合作的机会,认真完成客户对品质的要求,竭尽全力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如果您有需要,我们刚好专业,欢迎广大新老客户来电咨询!